刑事訴訟的主體嗎
刑事訴訟律師解答3.21W
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警方、嫌犯、辯護人、輔助人以及民事當事人。
《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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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時效的概念是什麼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規定的國家對犯罪人行使刑罰請求權或刑罰執行權的有效期限。據此,刑法中的時效可以分爲追訴時效和行刑時效兩種。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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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迴避制度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7條規定,迴避有兩種:當事人申請回避和審判人員主動迴避。當事人申請回避是當事人認爲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有權申請審判人員迴避。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47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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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輕微傷拘留還要賠償嗎
要。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同時侵害人也要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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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麼
合同詐騙的手段和方式包括:(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