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強制措施有哪些呢
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這五種措施是依照強制力度由輕到重的順序依次排序的。
1、拘傳: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的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2、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由公安機關執行。
3、監視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爲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4、拘留:
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
5、逮捕:
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一種,在一定時間內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並解送到一定場所予以羈押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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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公安的偵查期限是
批捕後公安偵查期限大概還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具體如下: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爲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3、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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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處分的效力怎樣
無權處分的合同是有效的,無權處分的物權效力待定,這就是民法中的物債兩分原則。無權處分如果不能構成善意取得,則物權不發生效力,無權處分的合同無法履行,無權處分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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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味。逮捕僅僅說明檢察機關的偵查監督部門認爲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逮捕的條件同起訴的條件是不一致的,被逮捕後並不一定會被起訴。而且,即使起訴到法院,最終能否被判決有罪,依然存在很多變數。公安局的逮捕證批下來意味着已經涉嫌犯罪,還要判刑,並得到了檢察院的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