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2022胎兒具有繼承權內容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當今社會不乏因爲繼承問題而導致雞犬不寧的家庭,因爲各種各樣的利益紛爭而無所不用其極。胎兒的繼承權的具體內容究竟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就幫大家介紹一下與之有關的法律規定。
一、胎兒有遺產繼承權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二、相關知識
1、爲胎兒保留遺產份額要注意的問題 在分割遺產時,爲胎兒保留遺產份額,保留的應繼份額的數額,通常應理解爲以能夠滿足該胎兒出生以後,至獨立生活時爲止的生活必需爲原則,同時也要考慮到被繼承人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等情況。
2、 在分割遺產時,應當爲胎兒保留應繼承份額,是繼承人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如果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沒有爲胎兒保留應繼份額,或者爲胎兒保留的遺產數額過少,則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數額中,按比例扣回適當的遺產數額,必要時可以由胎兒的監護人訴諸法律,以切實保護胎兒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胎兒在法律意義上具備了民事權利能力,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因智力有限受到限制,所以胎兒具備了繼承遺產等權利,但是這也是在胎兒非死胎的情況下,如果出現了死胎情況,則胎兒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且之前爲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也將重新受到分配,並非由胎兒的父母繼承。
-
民法總則關於侵權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對侵權的相關規定有一些瞭解,但是侵權責任惡分擔單單憑我們普通人來分析是無法將其分擔透徹的,包括有些法律工作者,在遇到一些特別複雜的情況的時候也會很頭疼,那麼關於《民法典》總則...
-
民法總則保證期間的相關規定如何理解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民法典》保證期間的相關規定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32條第2款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
-
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爲適應什麼內容?
,出臺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法則》,規定了法人的本身的權利,法人具有民事行爲和民事權利的權利。設立法人也需要按照民法法則規定才成立,那麼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爲適應什麼內容?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文章中瞭解一下吧。一、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爲...
-
民法總則時效一年規定有變化嗎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民法典》總則時效一年規定有變化嗎取消了一年訴訟時效。二、《民法典》總則新增條款1、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