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關於自然人的生死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在法律概念上,自然人是和法人對立統一的兩個概念,一般來說,普通公民都是自然人。我國民法總則從前面對自然人及法人做出了詳細規定,涉及到自然人的條款比較多。那麼,民法總則關於自然人的生死時間是如何確定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一、民法總則關於自然人的生死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民法總則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爲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爲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爲準。
有其他可以推翻出生證明、死亡證明、戶籍登記、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所載明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的證據,該證據則可以成爲認定自然人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的相對證據即推定認可的證據。
二、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包括哪些?
民事權利能力,是指國家通過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地位和資格。即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就可以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決定民事主體的產生,決定民事法律關係的形成,其始於出生。
有關法律規定,對於工傷事故,只有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人有權領取撫卹金。最高人民法院作了擴大解釋,規定遺腹子也有權領取撫卹金。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胎兒出生後就成爲嬰兒,《繼承法》明確規定,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三、如何確定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就是一個公民長期居住和生活並進行民事活動的中心地點,住所與民事法律關係的發生、變更、消滅有着密切的聯繫。居所是自然人臨時居住的地方。身份證與戶籍具有同樣的法律意義,都是證明公民民事身份的文件,在我國,一個人只能有一個住所即戶籍所在地;當其離開住所而長期居住的地方,稱之爲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的最後連續居住時間必須是一年以上,住院治療的除外。
綜上所述,自然人的生死是自然規律,民法總則關於自然人的生死時間做出了規定,按照相關條款,自然人的生死時間以出生及死亡證明爲準。如果有證據證實出生或者死亡證明記載的信息不對時,可以用證據提供的時間爲準。另外,民法總則對自然人的民事權利也做出了具體分類。
-
民法總則胎兒保險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認爲胎兒在尚未出生存活時,是沒有民事權利和能力的。但是我國的法律是賦予了胎兒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的,這延續了民法典中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相關規定,同時,這也體現了生命平等的理念,那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呢?一、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將於今年10月1日施...
-
該如何理解民法典與個人合夥的規定?
一、個人合夥的概念和特徵1、概念《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條 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爲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第九百六十八條 合夥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2、特徵(1)個人合夥是兩個以上的...
-
民法總則明確規定18週歲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
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房屋抵押">房屋抵押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汽車抵押">汽車抵押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二手房抵押貸款">二手房抵押貸款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相對之前的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法的溯及力,也稱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爲是否適用,是法律在時間上的效力問題,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該法就不具有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頒佈實施以後,對其生效之前發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