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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判緩刑一年要收錢嗎?

一般判緩刑一年要收錢嗎?

一、一般判緩刑一年要收錢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緩刑是不需要交費的,如果要處罰金的就需要交納罰金,罰金的數額依據犯罪情節等因素確定。緩刑考驗期是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間。緩刑考驗期是緩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設立考驗期的目的,在於考察被緩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緩刑制度發揮積極的效用。

《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判決撤銷緩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1)再犯新罪

這裏的新罪,是相對於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過失犯罪,既包括同種之罪也包括異種之罪。只要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間再犯新罪,就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新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關於發現新罪的時間,刑法未作規定。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現新罪,當然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罪與已判決之罪實行數罪併罰。

(2)發現漏罪

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說明犯罪分子隱瞞了部分罪行,沒有認罪服法和真誠悔罪,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漏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

(3)嚴重違法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緩刑是針對犯罪情節比較輕,而且本人也有悔罪的表現纔會判決的,一般被判緩刑是不會交費的,但如果有被處罰金就需要按規定支付,在被判了緩刑之後就一定要遵守規定,不能再做出任何違法的事情,不然是會被撤銷緩刑,並按規定執行原來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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