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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印花稅規定的納稅範圍有哪些

2023年印花稅規定的納稅範圍有哪些

一、印花稅最新規定的納稅範圍有哪些?

(1)各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築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具體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權等轉移書據。另外,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覈算賬簿。營業賬簿按其反映的內容可分爲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如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

二、免交印花稅的情形有哪些?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爲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採購藥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由此可見,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情形比較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情況下民事主體之間簽訂的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像是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等,同時,我國法律制度中也明確規定了可以免交印花稅的情形。

標籤:印花稅 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