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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般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一般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是:

1、買賣雙方需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買賣合同中需具備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等重要條款;

3、出賣人需取得標的物的處分權。

二、對買賣合同應該如何審查

1、注意審查對合同項下標的的描述,應當有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或總價)。

2、交貨條款:交貨時間、地點。

3、付款方式:應注意審查付款條件。

4、驗收:應注意驗收與付款的銜接問題。

5、運輸條款:應注意審查運輸費用的承擔、運輸和交貨條款的銜接。

6、包裝:注意審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裝要求。

7、檢驗條款:第4項所列明的驗收條款是基於通信類產品、設備往往需要在安裝、調試後經過試運行方可確定產品或設備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類產品和設備的買賣合同中與付款相掛鉤的往往有初驗、終驗等條款。

8、安裝、調試、初驗、試運行和終驗條款應注意各個環節的銜接幾各環節的處理和對下一環節的影響。

9、培訓條款:注意培訓費用、培訓內容的約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點和保修期內故障的處理。

11、索賠和違約責任:有關違約責任及賠償並不一定僅出現在索賠和違約責任這一專章條款中,可能散見在各個條款中,因此在審查違約責任時應注意前述各條款的內容中是否存在出現違約的情形,如果在相關各方義務的條款(如保密條款)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則應在違約責任專章中有所約定。對於違約責任部分,可以列一個帽子條款,將各種違約情形籠統的約定在一個條款中,如: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的承諾、保證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注意審查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

13、不可抗力條款應注意對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規定的一致。對於買賣合同,應當掌握合同法關於分期付款買賣、適用買賣、憑樣品買賣的特殊規定,尤其是對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規定,這與違約責任有密切關係。

買賣合同是在買方和賣方協商好之後才能依法的訂立,對於訂立的合同內容一定要真實有效,如果存在有失公平的條款,另一方是可以選擇不簽字的,所以,合同的訂立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在簽訂合同之後不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就需要承擔起違約的責任。

標籤: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