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司法執行程序是什麼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爲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當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與他人發生了任何的經濟糾紛後,在無法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時,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那麼在提出訴訟時也是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和材料,同時法院也會根據雙方實際情況以及案件的證據做出判決,如果當事人沒有履行判決,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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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執行材料包括什麼?
一、恢復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1、申請恢復執行書。當事人基本信息完整、執行請求明確、具體。申請人的聯繫地址及聯繫方式、電話號碼正確。(對被執行人信息儘量提供)。2、申請恢復執行人有效證件複印件。(1)單位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且應加蓋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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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如何計算呢
律師解析:判決生效的十天是從當事人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計算十天。民事訴訟的判決書的上訴期是十五天,裁定書的上訴期是十天;刑事訴訟的判決的上訴期是十天,裁定是五天。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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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當天判刑就直接坐牢嗎
是的。一般在開庭後,法院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作出判決。法院宣判也分當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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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需要法院判決麼?
一、無效婚姻需要法院判決麼?1、需要,申請人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