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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書的執行時效是多久

一、民事裁定書的執行時效是多久?

民事裁定書的執行時效是多久

民事裁定書的執行時效沒有明確規定,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事裁定書的時效是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裁定書和民事判決書的區別是什麼?

1、適用的事項不同。

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係。

2、作出的依據不同。

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

3、裁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但是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其他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判決全部都可以上訴法院裁定書是訴訟文書,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處理決定。判決書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

法院裁定書是審判機關爲處理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而依法制作的訴訟文書。在我國,依法准許上訴、抗訴的裁定,應當製作裁定書。二審的裁定一般也要製作裁定書。裁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裁定的事項、理由及其他應予裁明的事宜。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事裁定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申請執行書

(二)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

2、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事實上,不管是民事裁定書還是民事判決書,執行時效在相關法律文書中寫的很清楚,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應盡義務,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從法律文書中標註的履行期限最後一天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