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後長時間不開庭應該怎麼辦
一、法院起訴後長時間不開庭應該怎麼辦?
可以和法官溝通或委託律師與法官溝通,對於民事訴訟,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不同,開庭審理時間有所不同:
1、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2、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後,再開庭審理。
二、如何書寫民事訴訟狀?
1、標題。須註明爲《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自然情況。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自然情況有兩種情形:一爲自然人的,一爲法人的。當事人爲自然人時,原告就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繫方式等。
3、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有多項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
4、事實與理由。提出訴訟請求後,就要爲其請求提供充足的依據。首先是擺事實。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和政策。
5、受訴法院。根據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要寫明受訴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簽名,或蓋章以及民事起訴狀的遞交時間。
7、附件。須說明本訴狀副本份數、證據份數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數。
很多原告等一個月或者兩個月都沒有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就會覺得這麼長時間不開庭是有問題的。其實法院清楚,受理了該案以後就要把開庭和審理案件的時間都妥善安排好。可是法院沒有確定下來立案時間的話,原告再着急也解決不了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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