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損害賠償可以約定嗎
一、懲罰性損害賠償可以約定嗎?
如果合同約定懲罰性賠償金,以有效認定。比如,假冒人願意承擔5-20倍,這個約定有效,但必須明確是一個準確的賠償倍數,否則會因爲約定不明不無主張。這區別於違約金不能過高的原則。
當事人在合同解除後達成的損失賠償協議,一方當事人以約定的損失賠償金額過高爲由請求予以調整,法院應否予以調整的問題。爲此,主要涉及約定損失賠償金與違約金之間的關係及對過高的約定損失賠償金進行調整的理論及法律依據等相關問題。
二、懲罰性賠償的功能
懲罰性賠償是由補償性賠償部分加懲罰性賠償部分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賠償損失的功能外,還有着自己獨特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對受害人的超損失賠償功能;
二是對不法行爲人的懲罰、遏制功能。
懲罰性賠償對受害人的超損失賠償功能
傳統民法上的“損害賠償之最高指導原則在於賠償被害人所受之損害,俾於賠償之結果,有如損害事故未曾發生者然”,即損害賠償的目的是使受損害的權利恢復到被侵害以前的狀態。懲罰性賠償除了包括體現傳統民法上損害賠償功能的補償性賠償部分外,還包括體現懲罰性質的懲罰性賠償部分,這就突破了傳統民法上損害賠償的“最高原則”,其結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規定,通過懲罰性賠償,獲得了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賠償的目的是使受損害的權利增值。也就是說,懲罰性賠償是一種超過實際損失額而給予的賠償。關於懲罰性賠償的此項功能,有的學者認爲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提供補償性賠償對精神損害不能提供的救濟;第二,在受害人人身受到傷害而損失很難證明的情況下,更充分地補償受害人遭受的損害;第三,補償受害人提起訴訟所支付的各種費用。
前面第一方面的體現實際上是最初的懲罰性賠償的功能,即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替代,而非今天我們所說的懲罰性賠償的功能;第二方面的體現,是因爲損失難以證明而採取變通的方法計算損失,其賠償結果只相當於補償性賠償部分,並無懲罰性賠償部分。
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後受害人是可以通過索要賠償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造成實際損害的賠償費用,那麼在確定賠償費用時可以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害來確定,同時通過收取懲罰性賠償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制約以及懲罰經營者的行爲。
-
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
-
《民法典》賣家不發貨也不退款怎麼辦
律師解析:按照規定,賣家不發貨也不退款的,已違反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合同,構成根本違約,買家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者退款。如果賣家仍不繼續履行,買家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商家平臺投訴,或者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
-
托育中心老闆跑路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托育中心老闆跑路後,想要追回損失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解決,或者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解決。具體內容是:1、對方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協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2、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處理,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訴方所在地的...
-
託管學校老闆跑路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託管老闆跑路後,想要追回損失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解決,或者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解決。具體內容是:1、對方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協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2、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處理,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訴方所在地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