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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和侵犯名譽罪一樣嗎?

一、誹謗罪和侵犯名譽罪一樣嗎?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罪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既相互聯繫,又需要區別對待。

1、主體不同。侵害名譽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誹謗罪的犯罪主體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觀方面的區別。侵害名譽權的主觀過錯,故意、過失均可構成。誹謗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3、行爲方式不同。構成誹謗罪的行爲方式,一般是比較嚴重的,因此不再被認爲是普通的侵害名譽權的方式;

4、危害後果不同。誹謗罪的危害結果,是對社會構成了較爲嚴重的危害。侵害名譽權的行爲雖然也對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還遠未達到這樣的程度;

5、條件不同: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爲,散佈的可能是捏造的事實也可能是真實的事實,誹謗只是侵害名譽權的其中一種方式。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誹謗罪與侵害名譽權的行爲有很多相同之處,其關鍵的區別在於“情節是否嚴重”。侵害行爲“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否則只構成民事侵害名譽權的行爲,因此,把握好一個分寸也非常重要。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哪些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爲,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爲。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爲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罪並一樣,侮辱罪和誹謗罪犯罪的主體以及主觀方面是相同的,屬於一般犯罪主體,是行爲人故意而爲之的,而在客觀方面表現不同,一個是使用暴力,公然的侮辱他人,另一個是捏造事實,惡意誹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