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校園打架鬥毆實施條例是什麼
現如今很多父母忙於事業,忽略孩子的教育問題,只將教育孩子的責任交給學校,導致校園暴力風靡各個中小學甚至大學。校園暴力並不是一個可以忽略的小問題。因此許多學校針對校園暴力做出處置校園打架鬥毆實施條例。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一、對打架鬥毆事件的肇事、策劃、參與、僞證、提供器具者,分別給予以下處分:
(一)肇事者
1.未動手但導致打架事件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未傷他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致他人輕微傷者,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4.致他人輕傷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5.致他人重傷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6.持械者,視後果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7.曾因打架被處分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8.衝突平息後,當事一方找另一方理論而引起事端者,按尋釁滋事論處,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導致打架後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9.糾集他人或策劃他人打架,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二)參與者
1.參與打架事件者均參照肇事者處分條款處理;
2.以“勸架”爲名,偏袒一方促使毆打事態發展,造成不良後果者,視其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三)僞證者
作僞證造成調查困難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四)提供器械者
1.提供器械未造成後果者,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2.造成他人受傷,視傷勢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五)一人犯有上述兩項行爲者、報復打人或結夥鬥毆爲首者,從重處分。
(六)校外人員參與打架者,加重一級處分;對到校外打架、鬥毆者,從重處分。
(七)打人致傷者,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外,均需賠償受害人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和其它損失,如不按期繳納賠償費,從重處分。
二、非法侵佔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物者,除退還贓款、贓物或賠償損失外,視情節按以下條款處理:
(一)非法佔有他人物品,拒不歸還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二)對作案價值500元以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處分;對作案價值500元及以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多次作案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三)偷竊公章、機密文件、檔案、私人證件及重要票據等物品,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四)偷竊行爲輕微,但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三、賭博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四、僞造、塗改、冒領、盜用各種證件、證明或私拆、譭棄他人郵件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校園暴力可能一開始只是學生之間的拌嘴,卻沒有人及時地進行調節疏導,將小矛盾擴大化,慢慢的發展成如今的校園暴力,甚至讓學生學習社會不良習氣,搭幫結夥在做出違背道德的事甚至違法,所以校園不良習氣必須制止,這樣的處置條例,能約束學生面臨抉擇時作出正確選擇。
-
對於初中學生打架怎麼處理
對於初中學生打架怎麼處理?1、教師務必要冷靜,心態要平和。我們應該明白,同在屋檐下的一家人之間都難免有摩擦。來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的未成年的中學生在日常相處時產生矛盾更是極其正常的現象。我們沒有必要把中學生打架這樣的事情當作洪水猛獸,沒有必要咬牙切...
-
學生墜樓受傷學校要賠償嗎
一、學生墜樓受傷學校要賠償嗎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除了對未成...
-
寄宿制學校侵權責任規定是什麼?
一、寄宿制學校侵權責任規定是什麼?《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第1199-1201條:第1199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
-
小朋友在幼兒園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有責任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第一千二百條、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限制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