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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與財產侵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相較於財產被侵權人來說,財產侵權人通過這種侵權方式而得到的這部分財產實際上就是屬於不當得利的,所以很多案件當中不當得利跟財產侵權兩者並不衝突。但本質上來說不當得利跟財產侵權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下面大家可以結合小編整理的這篇資料來仔細的瞭解一下不當得利與財產侵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不當得利與財產侵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不當得利與財產侵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1) 不當得利事實的出現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而侵權行爲法律事實的出現則是侵權人的過錯造成的。

2)不當得利只針對財產性利益;侵權行爲則包括侵犯財產權和人身權,侵權之債的歸責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

3) 對不當得利之債的處理是返還不當得利,返還不當得利的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平,因爲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保有無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對侵權的處理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目的是補償受害人因被侵權所遭受的損失,使權利回覆到未受侵害的圓滿狀態。

二、不當得利糾紛怎麼處理?

1、受益人應返還所獲利的全部財產(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還財產時,各方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所獲利的財產爲特定物的,返還原物;若原物被丟失或損壞,則折價補償。

(二)若財產爲種類物但己被丟失或損壞,則須返還同類物或折價補償。

2、受益人受益時,不知道沒有法律上原因的,僅以返還請求權提出時的現存利益爲限承擔返還義務。現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項目所存有利益:

(一)受益人因受領和保存所受利益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有益費用。

(二)受益人因信賴所受利益不致返還,而將自己財產給予他人所受的損害。

(三)受益人原有的權利因受領利益而致消滅或減少所受的損害。

(四)由於受領物本身的性質或瑕疵,直接對受領財產所造成的損害。

3、受益人受益時,明知沒有法律上原因的,應將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一併返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受益人受益時,不知道沒有法律上原因,但其後知道的,應返還自其知道無法律原因時的現存利益,附加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一併返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受益人爲受領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可以在所受利益範圍內主張扣除,爲保存利益所支出的有益費用就受益人返還時現存的增加額度內主張扣除。

4、善意受益人將應返還的利益無償讓與第三人,而主張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損人可基於物權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張返還。

5、因侵權行爲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損害的,受損人有權選擇依照本處理意見要求其承擔不當得利返還責任或者依照侵權行爲的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關於不當得利大多數的情況下是因爲受害者自己造成的,並且國家對於不當得利主要的手段就是要求其如數的進行返還,但是財產侵權的法律後果就多了,財產侵權除了要賠償損失以外,可能還要對當事人進行道歉,消除影響等各種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