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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多少天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2.44W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30天,發生交通事故後申請傷殘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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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方法有哪些
1、要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鑑定的介紹信,按介紹信上寫明的鑑定機構去鑑定,這種方式便捷和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沒有用。2、自己聯繫鑑定機構,一般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都有鑑定中心,你自己去鑑定,這樣的話,對方可能會提出重新鑑定的請求。(注:一般採用第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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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鑑定的期限一般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鑑定機構協商確定,但是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是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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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察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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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費由誰來支付
律師解析:車禍傷殘鑑定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根據規定,檢驗、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