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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最爲適宜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1.16W
一般來說,傷殘鑑定沒有特別規定鑑定時機的時間,在傷者診療結束後,客觀上符合可以鑑定的條件就可以做傷殘鑑定,通常根據事故傷情不同而推測的時間不同,如骨折傷情會在事故發生後3-6個月之間,具體時間還要參考傷者恢復情況以及客觀條件,再就是時間比較久的像是涉及顱腦損傷的,基本都要6個月以上,甚至嚴重的要1年以上。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牀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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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折傷殘鑑定時間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般來說傷殘鑑定程序應當在20日內完成;特殊案件需要延期的,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批准可以延長10日。鑑定週期超過規定時限的,須報經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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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後有異議的該怎麼辦
從法律性質上看傷殘鑑定其實是一種民事行爲,它的結論是一種專家證人提供的證言,它並不是行政行爲,所以對傷殘鑑定有異議不能提起行政複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所以如果對傷殘鑑定有異議只能重新進行傷殘鑑定或者在訴訟過程中通過各種訴訟手段來排除或者降低傷殘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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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是什麼
傷殘鑑定費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傷的當事人在需要傷殘鑑定時,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所支出的費用。按照《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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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什麼情況下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檢驗
律師解析:車禍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檢驗的情況有: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具有使用僞造、變造或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的。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