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行政訴訟的基本訴訟環節
海關行政訴訟的審理程序包括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當然這三者並非每一起行政訴訟案件都會出現,其中只有第一審程序是必經的,是全部審判程序的基礎。
簡單地說,第一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海關行政訴訟案件後審理該案適用的程序,由於根據法律規定海關行政訴訟案件只能適用普通程序,也就是應當包括開庭前的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合議庭評議、宣告判決等階段。
如果第一審中的當事人對第一審的裁判不服,依法提起上訴的,就使得案件進入第二審程序,也可稱爲上訴審程序或者終審程序。在第二審中,其審理不一定必須開庭,對事實清楚的案件,可以實行書面審理,第二審法院作出的裁判,屬於終審裁決,不得再提起上訴。
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程序,就是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檢察機關的抗訴或者人民法院自己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依法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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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偷稅漏稅的處罰是什麼
一、海關偷稅漏稅的處罰是什麼 1、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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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賠償請求的期限有多長
賠償請求人通過不同的途徑提起行政賠償請求的,具體的請求期限也不相同。當事人對海關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申請行政複議,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在《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複議期限內海關複議機關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海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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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單位海關法律責任的原則性規定
1.報關單位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或者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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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多久
一、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多久?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二十日,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