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勞動法新規定的具體內容有什麼?
勞動法新規定,新勞動法加大了對於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依據法律,員工可以一次性領取年金,對於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加大懲罰力度,對於遲到早退,應當按照實際缺席時間扣除,明確規定了帶薪年假,員工離職,如果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給予相應的補償。
2020勞動法新規定的具體內容有什麼?
《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2020年新修訂的法律條款將更加側重於勞動者權益維護的具體情形。
1、勞動者可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
2018年2月1日後,我國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即勞動者在退休或喪失勞動能力後可以選擇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領取的方式領取企業年金。
注: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餘額可以作爲勞動者的遺產來繼承。
2、增加對不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處罰規定。
在我國,用人單位應當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項規定已被列爲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2020年勞動法增加了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的懲罰規定:
①用人單位不爲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將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②對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負責人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③未繳納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需要將其補足。
3、缺席扣除工資應當與缺席時間相對應。
以往用人單位的懲罰措施中總有一些不太公平的規定,比如,遲到半小時將扣除半天工資。2020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因缺席扣除的工資應當與勞動者缺席的時間相對應。例如,遲到1小時只能扣除1小時的工資。
4、明確的帶薪年假。
2020勞動法明確了勞動者可以享有的帶薪年假。
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可以享受5天帶薪年假;
②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可以享受10天帶薪年假;
③工作滿20年的,可以享受15天帶薪年假。
5、非自身原因導致離職的,勞動者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主動離職的,是不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的,但是如果是非自身原因導致的離職,那麼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①用人單位以威脅、欺詐的手段導致勞動者提出離職
有些非正規用人單位爲了辭退勞動者就使用威脅、欺詐勞動者等手段使得勞動者主動提起離職,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依然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②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不合法導致勞動者提出離職
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而提出離職的,勞動者也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通過以上文章,我們瞭解了,勞動法新規定,由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合理,員工無法繼續工作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用人單位脅迫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的,也應當給予經濟賠償,帶薪年假規定,工作滿20年,享受半月年假,工作滿10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
-
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解釋全文是什麼?
保險是每個人都很熟悉的東西,因爲隨着我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的提高,人們更加註重的就是生活的質量和保障,因此保險也就越來越多,參加保險的也越來越多,其中對於工傷保險很多人都很清楚,也是很重要的一個保險,那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解釋全文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江蘇...
-
勞動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最新勞動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是什麼《勞動法實施細則》一、總則1、《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的“等組織”不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還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其他依法登記註冊成立的單位。2、在工商行政...
-
工傷四級傷殘標準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
工傷期間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可能會造成勞動者生活不能自理,此時就又需要聘請專業的護理人員來爲工傷職工進行護理,而日後的賠償項目中就會有關於護理費方面的賠償。那麼大家知道工傷期間護理費該怎麼計算嗎?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一、工傷期間護理費的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