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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盜刷信用卡消贓後果是什麼?

一、網絡盜刷信用卡消贓的後果是什麼?

網絡盜刷信用卡消贓後果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二、網絡詐騙金額達到多少纔會立案

網絡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才能立案。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通常認爲,該罪的基本構造爲:行爲人以不法所有爲目的實施欺詐行爲→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爲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三、常見的詐騙手段有哪些

(1)借貸爲名,騙錢爲實。有的騙子利用人們貪圖便宜的心理,以高貸集資爲誘餌,使廣大農民朋友上當受騙。

(2)以次充好,惡意行騙。一些騙子利用廣大農民朋友“識貨”經驗少又苛求價廉物美的特點,上門推銷各種產品使廣大農民朋友上當受騙。更有一些到家裏、辦公室推銷的人,一發現室內無人,就會順手牽羊、溜之大吉。

(3)騙取信任,尋機作案。詐騙分子常利用一切機會與廣大農民朋友拉好關係、套近乎,或發現出相見恨晚而故作熱情,或表現得非常慷慨並朋友相稱,騙取信任後常尋機作案。

(4)利用網絡行騙。有以下幾種具體表現:利用網絡貸款、網絡交易、網絡拍賣、網絡購物詐騙;利用取款機行騙,利用高科技控制網絡,竊取密碼;網絡招聘詐騙,招聘過程中交納報名費;網絡交友詐騙,通過網絡開展一些親密的接觸,最後騙財騙色。

金錢在進入口袋時應該保證合法合規,每個人要做到從道德主義上嚴格要求自己,法律手段最好的效果是起到約束,而不是嚴懲目的。社會的和諧和穩定發展需要每個公民的處理,詐騙行爲的出現也在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爲了自己和周圍的人更加安全,請善待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