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爭議與經濟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仲裁與行政裁決有什麼不同嗎
仲裁與行政裁決有不同。
1.適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糾紛;而行政裁決是由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依其職權和有關行政法規處理糾紛。
2.受理的依據不同。仲裁實行協議管轄,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依據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仲裁協議;而行政裁決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據其行政管理職能強制管轄。
3.裁決的機構不同。仲裁是由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庭作出裁決;而行政裁決是由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
4.裁決的性質不同。仲裁是對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作出裁決;而行政裁決是由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其職權,以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進行的裁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仲裁申請的事項一般與裁決的事項基本上是不一致的,作爲當事人如果對此裁決有任何不服的行爲,完全是可以要求撤銷此裁決,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讓執法人員重新受理自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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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仲裁的特點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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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仲裁出庭嗎,有沒有具體的規定
1、被申請人不提交答辯狀、證據,以及不出庭的,不影響開庭,經濟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2、一般經濟仲裁委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勞動仲裁申請後,會在五日內通知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仲裁委提交答辯狀,不提交答辯狀,也不提交證據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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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仲裁受案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一、仲裁委員會受案的範圍一般認爲,凡是當事人有處分權的民事、經濟爭議,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均可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糾紛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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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簡易程序裁決行政處罰的範圍是有哪些?
一、適用簡易程序裁決行政處罰的範圍是有哪些?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