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上戶口需要的資料

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應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入戶申請書、相應的出生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或母的居民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到新生兒父或母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機關應裁切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爲出生登記的原始憑證。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上戶口需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