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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什麼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律師解析: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情形:
探望權人的探望行爲不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包括探望權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其探望的;
探望權人行爲不端會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