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首先,贈與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爲。贈與行爲是一種法律行爲,其做出後即受法律的保護,這種行爲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比如車子、房子。
戀愛過程中男女雙方相互贈與禮物是很正常的,一般的三百五百的小禮物乃至三千五千的手機、項鍊、戒指之類的就屬於直接交付的贈與行爲。一般的這些贈與行爲不需要進行書面合同約定,也不需要辦理所有權變更的登記手續。同時,交付之後,不得隨意撤銷。即不得再要回贈與物。
大家瞭解了贈與的法律定義之後,再來看婚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該怎麼分這個問題就簡單明瞭了。根據贈與的法律規定,贈與行爲完成後,該物的所有權就轉移到受贈與人一方。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獲得的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因此,婚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再分給對方。感謝大家的耐心聆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需要可以致電諮詢。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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