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非法轉包用什麼證據
參考《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八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轉包,但有證據證明屬於掛靠或者其他違法行爲的除外:
(一)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築工程後將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個人施工的;
(二)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及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且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係,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相應證明的;
(四)合同約定由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採購、租賃,或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採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相應證明的;
(五)專業作業承包人承包的範圍是承包單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專業作業承包人計取的是除上繳給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全部工程價款的;
(六)承包單位通過採取合作、聯營、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七)專業工程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但建設單位依約作爲發包單位的除外;
(八)專業作業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承包單位的;
(九)施工合同主體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係,或者承包單位收到款項後又將款項轉撥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兩個以上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工程,在聯合體分工協議中約定或者在項目實際實施過程中,聯合體一方不進行施工也未對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並且向聯合體其他方收取管理費或者其他類似費用的,視爲聯合體一方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給聯合體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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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和總包的區別
勞務總包和勞務分包的區別:勞務總包,是指建築工程發包方將施工任務(一般指土建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建築法》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勞務分包指計件或者計時的方式把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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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建築勞務轉包三次合法嗎
不合法。該行爲屬於非法轉包。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爲無效。《建築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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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包工程差價是否支持
不支持,建築工程轉包違法,簽訂的建築工程轉包合同無效。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因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所獲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沒收。法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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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程屬於專業分包
專業分包,首先要弄清楚專業,一般房建項目從合同角度按:地基基礎(主要是地基和樁基礎)、裝飾工程、水電安裝。當然結構也有分包,而且也有雙包、勞務分包(清包)、和大清包(帶輔材和小型機械)等。當然,還有房建外的項目,還有很多分包專業,如工業爐窯、工業管道、機械設備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