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備案中的標的內容需要寫在合同中嗎?
一、施工合同備案中的標的內容需要寫在合同中嗎?
施工合同現在是不再需要備案,但對於施工合同中的標的內容需要寫在合同中的;
施工合同的內容有:
1、工程名稱、地點、範圍和內容;
2、工期,包括整體工程的開、竣工工期以及中間交付工程的開、竣工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4、工程造價;
5、工程驗收及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支付方式;
6、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技術資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應及材料進場期限;
8、工程變更;
9、違約、索賠和爭議;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簽訂施工合同後如何擔責?
1、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招標文件就是要約,合同就是通過招標投標形式來要約和承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就產生了法律上的關係。
(1)施工合同是雙方行爲的準則;
(2)施工合同制約發包人和承包人;
(3)簽訂施工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相互關係。
3、是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實行監理的依據。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行監理離不開合同,離開了就沒有了依據。
4、是保護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
(1)施工合同依法保護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權益;
(2)追究違反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據;
(3)調解、仲裁和審理施工合同糾紛的依據。
三、施工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1、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標的是建築產品、而建築產品和其他產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體龐大、生產的流動性、單件性、生產週期長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施工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2、合同的內容繁雜
由於施工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涉及到多種主體以及他們之間的法律、經濟關係,這些方面和關係都要求施工合同內容儘量詳細,導致了施工合同內容的繁雜。
3、合同履行期限長
由於工程建設的工期一般較長,再加上必要的施工準備時間和辦理竣工結算及保修期的時間。決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長期性。
4、合同監督嚴格
由於施工合同的履行對國家的經濟發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響,國家對施工合同實施非常嚴格的監督。在施工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全過程中,除了要求合同當事人對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外,合同的主管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建設行政主管機關、金融機構等都要對施工合同進行嚴格的監督。
綜合上面所說的,施工合同需要由承包方和發包方進行協商簽訂,雖說現在的施工合同不用再進行備案,但對於合同的內容也需要按雙方所協商的條款來進行註明,確保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規定,那麼所存在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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