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價款如何確定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的承包範圍包括: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土建、內外裝飾、給排水、採暖、強弱電、消防、配套綜合管網、廠區圍牆及門衛、院坪。
二、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協議,確定 合同價款:
1、合同承包(已有的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土建、內外裝飾、給排水、採暖、強弱電、消防部分執行一口價(原定604萬元)。
2、合同承包(暫未有的施工圖紙)範圍內的配套綜合管網、廠區圍牆及門衛、院坪等工程內容,待施工圖紙確定後,雙方再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價款。
三、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協議,工程承包範圍未提到鍋爐房的施工,也應該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增加鍋爐房的施工內容及待施工圖紙確定後確定合同價款。
合同中的工程價款,不宜籠統的寫爲按有關規定和雙方審定的預(結)算爲準等不明確的說法,這樣會造成“先幹後算”,導致投資、資金、計劃安排都心中無數,爲結算工作造成了隱患。相反,如果我們堅持“先算後幹”,堅持開工前必須確定價款,及時處理合同規定允許調整工程價款部分,及時增補合同值,加強合同的動態管理,才能做到心中有數,監理人員才能對投資進行有效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協調的依據,也是經濟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強合同管理意識,完善合同條款,簽訂合同條款要嚴格執行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聯合頒佈的《關於發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合同簽訂的愈細愈好,能事前預料和想到的問題,都在合同中明確,減少扯皮;語言上要嚴密,雙方責任權利要明確,工程索賠條件必須清楚,合同價款的調整要明確規定。對於已經確定的合同價款,是否還可以調整或到某一個階段前不變價,像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定額費率等等的變化,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調整,如何調整,都要明確。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要反覆推敲,認真仔細琢磨,不可盲目簽訂。合同簽訂前交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公證,以保證合同合理合法,保護雙方權益。條款的完備和內容的嚴謹,有利於杜絕各種條款不全、不真實、不合法的合同生效,有效地減少合同糾紛,避免合同違約。實踐證明:項目法人與承包單位一定要加強合同管理,及時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資效益。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價款如何確定?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才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要在簽訂合同時,就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協商確定合同價款,同時也應主要對後續可能有的未在承包範圍內的施工,進行補充協議形式的約定,這樣才能更加有益於雙方的權益的保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伊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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