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仲裁管轄
工程糾紛案例1.36W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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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轄有專屬管轄嗎
是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爲地爲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設工程合同屬於特殊的承攬合同。承攬合同的“加工行爲”,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體現爲施工行爲。承攬合同中的“加工行爲所在地”,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現爲建設工程所在地。本條規定“以施工行爲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的規定與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爲地爲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是一致的。這樣規定便於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查清事實。如受訴法院所在地與建設工程分離,必然會增加受訴法院的工作負擔、給一方當事人造成訟累,不符合“兩便原則”(即便於人民法院審理和便於人民羣衆;以施工行爲地爲合同履行地,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也符合“兩便原則”。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除合同履行地爲管轄地外,被告所在地也可能成爲管轄地。此外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不違反《民事訴訟法》有關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訂立地、原告所在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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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相對性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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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標保證金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經營項目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爲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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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問題誰承擔責任
一、工程質量問題誰承擔責任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建設方與承包方及建築施工方而言,其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建築法》第58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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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工程與多人簽訂合同詐騙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