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婚內起訴撫養費的證據有什麼?

婚內起訴撫養費的證據有什麼?

一、婚內起訴撫養費的證據有什麼?

婚姻存續期間不涉及給付撫養費的問題,撫養費僅在夫妻雙方離異後方可涉及。如果是離異後涉及非撫養方拒付撫養費,且沒有明確證據的情況下,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對方如承認則須支付,如不承認則尚需其他證據佐證或者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關於撫養費的證據如下:

1、離婚時有協議的。

2、撫養孩子所需要費用的單據。

二、辦理離婚手續後怎麼給撫養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三、撫養費給付期限怎麼規定的?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爲止。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第一,16週年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在婚內不能起訴撫養費,不需要任何證據,辦理離婚手續,未取得孩子的撫養權,支付孩子撫養費要考慮自己的經濟條件,可以將月總收入的20%~30%,作爲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沒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將年總收入的20%~30%,作爲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