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每一個未成年的兒童都有一個法定的監護人,至到滿十八歲成年,作爲一監護人也是有很大的責任和義務的,如果孩子有什麼事情,那麼作爲監護人要第一時間出來處理事情,那就來了解一下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是:
①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爲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②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③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④代理被監護人蔘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爲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權利?
監護人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代理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有權管理、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爲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更多是一種職責。
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職責】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爲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0.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綜合上面所說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主要就是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傷害,但是除了這些監護人也不能動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監護人要履行該有的義務,作爲一個監護人要把責任負責到底,如果被監護人出了什麼事,監護人要馬上出面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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