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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後他家人不給孩子還要撫養費怎麼辦

前夫死後他家人不給孩子還要撫養費怎麼辦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在夫妻離婚的時候,肯定不是給了父親,就是給了母親。但是不管怎樣夫妻之間的某些特殊的責任和義務,都會因爲這個孩子牽扯一生。而且說句實話,很多人即使離婚以後也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就比如說小編身邊就有朋友向小編諮詢過這種事情,前夫死後他家人不給孩子還要撫養費怎麼辦?

一、前夫死後他家人不給孩子還要撫養費怎麼辦?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直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女方不想撫養,而且前夫父母願意撫養,可以雙方協商,由爺爺奶奶撫養。但女方的撫養責任不能逃避。

二、哪些情況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爲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爲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爲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三、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一)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

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訴訟和審理。

1、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因爲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2、具有法定事由的,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係。 具體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點,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准許協議變更撫養關係。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要分開理解。首先我國婚姻法當中是有着明確規定的,在離婚以後,如果孩子的撫養權給了丈夫,但是丈夫死亡,孩子的撫養權應該直接歸母親的。所以他家人不給孩子的撫養權肯定是不對的,其次不能因爲丈夫的家人不給撫養權,就不給孩子支付撫養費,撫養費還需要繼續支付的,但是可以同時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