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遺贈撫養協議的內容是什麼?
一、 夫妻共同遺贈撫養協議的內容是什麼?
甲方(遺贈人、被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
甲方願意將本協議第一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並由乙方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乙方願意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並願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爲此,就遺贈撫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世後贈與給乙方: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第二條 乙方撫養義務的約定
乙方負責甲方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撫養義務,撫養義務是指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給予幫助,精神上給予慰藉。具體爲:
飲食安排:乙方負責甲方一日三餐,飲食上應照顧甲方年紀和習慣。
生活安排:保證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潔、常洗常換。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 元。
醫療安排:甲方生病應及時安排治療,住院等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醫療補助費 元。其他安排 。
第三條 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轉移、處置甲方個人財產,乙方應在甲方去世之後30日內辦理遺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不需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乙方佔有即視爲已取得遺贈財產。
第四條 遺贈財產的保管、管理和維護責任
甲方應負責對遺贈遺產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單方處置上述第一條列明遺贈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遺贈的財產損壞或者甲方單方處置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因管理遺贈財產發生的費用以及遺贈的財產確需維修的,首先從甲方財產中支付,甲方財產不足於支付上述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喪葬事務辦理及費用承擔
甲方過世後的喪葬事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當地政策和風俗辦妥甲方喪葬事務。辦理甲方喪葬事務的費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後留下的財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遺贈撫養協議的執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經其同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甲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單方處置遺贈的財產導致本協議解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
乙方無故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本協議解除,不得享有受遺贈的財產,已支付的扶養費也不予退回。
第九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成立,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 辦事處留存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以上就是夫妻共同遺贈撫養協議的具體內容,遺贈撫養協議作爲遺產分割的一種方式,在明確了繼承人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繼承人需要履行的撫養義務,必須在達到了規定的條件後纔可以對遺贈的行爲進行認定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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