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不分財產應該如何處理?
一、遺產分割不分財產應該如何處理?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尚未實際接受遺產之前死亡的,其應繼承的份額轉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的行爲。
常見的糾紛有其他繼承人侵犯轉繼承人的繼承權,或者剝奪轉繼承人的繼承權,遇到此種情況,侵權人應停止其侵權行爲,並將應由轉繼承人所得份額歸還轉繼承人,並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由於其侵權行爲而造成的轉繼承人的損失。
遺囑繼承在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流轉,所以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爲了促進財產流轉,充分利用財產,不讓財產承受人躺在權利上睡覺,國家對遺產承受人繼承權利的保護期限作了一定的規制,表現在:
第一,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期限作了規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第2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第二,對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作了規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爲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也即,如果受遺贈人在法定時間內不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其繼承權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如果遺產承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間起訴,就喪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繼承權放棄
首先,必需是繼承人本人作出放棄的表示,他人包括繼承人的監護人都無權放棄。
其次,繼承人具備民事行爲能力。
第三,放棄繼承權須在特定時間作出。《民法典》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須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表示。遺產分割後,遺產已經變成繼承人的財產,此時放棄的是所有權而不是繼承權。
第四,繼承人放棄繼承不得損害他人利益。比如,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撫養、扶養、贍養義務,或其他債務履行的,放棄無效。
第五,放棄繼承權須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訴訟前放棄的,須以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表示,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爲有效;在訴訟中,繼承人口頭向法院表示放棄的,繼承人在筆錄中籤名,該放棄也有效。
在實際生活當中,關於繼承鉅額的財產發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一旦發生糾紛的話,向法院提起相應的訴訟活動也是比較常見的,所以法院對於這種糾紛發生的處理方式,就是如果存在着遺囑的話,那麼審查遺囑本身的效力,向李合法就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
父母欠錢會牽連孩子嗎?
律師解析:父母欠錢通常不會牽連子女。父母欠的錢由父母償還,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由子女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清償。一、繼承人繼承遺產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
代位繼承能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嗎?
律師解析:代位繼承不可以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雖作爲繼承人蔘加繼承,但其並不是直接繼承遺產份額,而是代位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
-
壓歲錢可否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孩子的壓歲錢是別人給的,這應當屬於孩子獲得的贈與,獲贈的財產當然應該屬於孩子所有,不能視爲家長的財產。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爲。一般來講,贈與合同是一種實踐...
-
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能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爲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