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農村的耕地可以繼承嗎?
一、根據法律規定農村的耕地可以繼承嗎?
根據法律規定農村的耕地可以繼承,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爲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爲“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體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針對“其他方式的承包”,該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權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該項規定實際上是針對上述“四荒”地做出的,並不包含耕地,對於耕地,承包人死亡後,其繼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現有立法沒有明確的規定。
二、其他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如果賦予公民對耕地承包的繼承權,會出現以下導致農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減少的農村耕地變得更加緊張,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質和意義,挫傷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等不利影響。譬如繼承人系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其享有的土地份額明顯多於其他村民,有違公平原則。再如繼承人系其他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則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由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耕種,出現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與該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爭田奪地的混亂局面。這有違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收益權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享有的性質,而且侵犯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利益。
有人認爲《民法典》明確把土地承包經營權規定爲用益物權,既然是物權,那麼作爲財產權的用益物權可以繼承,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是可以繼承的。
其實,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這種用益物權是農戶基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通過合同方式、無償取得的一種財產權。因爲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限制,土地承包經營權嚴格限定爲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享有,這種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繼承性。
在當代社會對於一些比較特殊的物品的繼承是需要進行一個特殊的規定的,比如說我們國家的土地承包繼承的權利是否存在,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實際判斷。比如說如果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可以發生繼承。
-
寫遺囑怎樣寫纔有效
律師解析:寫遺囑需滿足如下法定條件纔有效:1、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5、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
保姆是否有權繼承老人的遺產?
律師解析: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明確表示財產留給保姆,這樣保姆是可以繼承的。遺囑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遺產,也就是說遺囑人可以將遺產留個任何人繼承,所以當然可以將遺產留給保姆繼承。不過遺囑需要是有效遺囑保姆纔可以繼承遺產。有效遺囑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一、遺囑...
-
遺產繼承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析: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
-
在遺產繼承出現哪些情況時可以適用法定繼承
律師解析:法定繼承也稱無遺囑繼承,是指依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將遺產分配給合法的繼承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下列幾種情況的,應當適用法定繼承:(1)被繼承人生前未立有遺囑;(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