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財產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子女繼承財產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遺產分割協議書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於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爲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2、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 元作爲孩子撫養費用。
3、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4、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爲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5、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爲:位於北 號房屋一套;位於 市 區 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元;汽車(車牌: )一輛;被繼承人在 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 元。
6、位於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於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被繼承人在 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 所有。
7、應收債權 元歸 所有;位於 號房屋歸 所有。
8、爲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 共計人民幣元,作爲繼承人 、 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9、被繼承人所負債務 元,由繼承人 、 共同承擔;爲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 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10、本協議在 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 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簽約地點: 區 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要知道子女並不是一禪唯一的繼承人,如果是父母跟子女之間簽了一份繼承財產協議書的話,這樣的協議書是無效的,因爲父母在立遺囑的時候不需要跟子女協商,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但沒有遺囑的,繼承人之間可以對遺產繼承分配方案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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