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孩子的程序
1、申請。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和戶籍證明,收養人的申請書成立收養的協議書有識別能力的收養人的同意書以及嬰兒的出生證,縣以上醫院的不、絕育證明等證件。
2、審查。公證人員向當事人詢問或到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和羣衆中進行調查,弄清楚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件是否真實,合法收養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成立收養是否確係當事人自願,收養人有無不良動機及收養人的經濟和健康狀況等。
3、辦證。經審查後,凡符合收養條件的,應予辦理收養公證,製作公證書,證明收養成立。不符合收養條件的,不予辦理收養公證,並向當事人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授理機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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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子女和遺棄罪的區別具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二者的區別在於送養符合法定條件時是合法的行爲,而遺棄罪則是違法犯罪行爲。送養子女,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送養人具備的條件:(1)如果被收養人是沒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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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困難能索要贍養費嗎?
律師解析:生活不困難能索要贍養費,贍養費是子女在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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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未成年孩子怎麼解除關係
律師解析:按照相關的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收養關係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①收養人與送養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養子女年滿10週歲以上的,徵得本人同意後協議解除。②收養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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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能收養棄嬰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才能收養棄嬰:1、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2、收養人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3、收養人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4、收養人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5、收養人呢個收養棄嬰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