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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怎樣辦理

離婚2.51W
離婚證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離婚證的程序:
一、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提交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身份證證件和材料。
三、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四、等待離婚冷靜期30日。
30日屆滿後,雙方在30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