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辦理離婚冷靜期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離婚冷靜期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離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起訴離婚時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爲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對於離婚的具體事項,是屬於雙方協商的民事事項,是可以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離婚原因所認定的離婚事項並不相同,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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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去公證?
律師解析:只要協議書的內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證不影響其效力,如果經過公證,則其證據的證明效力是比較強的。所以說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雙方可協商進行,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裏會踏實些,那就可以去公證處進行離婚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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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訴。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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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離婚能夠一次起訴就能離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2、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3、法院經過調解,調解無效的,准許夫妻雙方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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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