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一方出軌離婚要賠償另一方錢嗎
一、一方出軌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嗎
老百姓常說的“出軌”,用法律術語來表達就是配偶一方違反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其表現形式大多在於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例如夫妻一方在外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他人通姦、一夜情、嫖娼等等。但是,法律對於這些違反夫妻忠誠義務的情形,在責任認定上是有區別的。
最高院頒佈的解釋一中將同居定義爲“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從上述規定來看,認定同居的條件是“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故現實生活中時常發生的“情人關係”、“一夜 情”等都不應屬於司法解釋所指的“同居”範疇。
這種出軌行爲不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情形爲: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是,這種“小三兒”“一夜晴”等出軌行爲對婚姻關係的和睦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是對夫妻忠誠義務的徹底違背,受害一方雖不能獲得損害賠償,但通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照顧無過錯方,可以給無過錯方補償。
二、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離婚的兩個條件,程序條件和實質性條件。程序性條件,是專指所有的離婚訴訟,必須經過調解程序,不經調解程序而直接判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實質性條件,是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本文中所稱的法定條件,是指實質性條件。
實質性條件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發生“小三”等情況,法律是不會漠視合法夫妻的權益的,所以,夫妻一方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被起訴離婚的,法院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一般會支持另一方的離婚訴訟請求。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係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賭博、吸毒等行爲是嚴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諧的違法行爲。配偶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經多次教育而屢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訴離婚的,經調解無效,一般法院會准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不管是雙方的自願分居還是一方的主動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滿兩年說明夫妻在比較長的時間不堪同居,夫妻關係確實無法挽回,即使一方不願離婚,但另一方已不願與之生活,勉強維持對雙方都是痛苦的事,當事人以此事由訴請人民法院離婚的,如經調解無效,一般會准予當事人離婚。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中一方出軌,無過錯方不一定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因爲只有重婚以及與他人同居這兩種出軌方式能申請,其他的一夜情之類的,無法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起訴離婚中,除了符合法定離婚條件外,一定要先經過調解,只有經過調解後無效,同時又滿足了《民法典》中規定的情形,那麼纔會判決夫妻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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