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嗎
一、女方患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嗎
一方有抑鬱症能離婚,可以使用如下方法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一方患有抑鬱症不是判決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因患有抑鬱症而起訴離婚的,一般不準離婚。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屬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去哪個法院?
我國法院一共有四級,從低到高依次爲基層(區、縣、縣級市級別)、中級(地級市、自治州級別)、高級(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級別)和最高(國家級)人民法院。
正常離婚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應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戶籍地。也就是說如果你要起訴對方離婚,要去被告的戶口所在的基層人民法院。
注意:
如果被告在戶籍地以外的地方連續居住滿一年(不包括被告在外地住院治療的情況),該地爲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應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實務中,若能證明被告有“經常居住地”的證據,像居住證(暫住證)、被告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物業出具的居住證明、由人社局頒發的工作居住證等,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若沒有,只能去被告戶籍地起訴;其實這種情況很常見,尤其在一些人口淨流入強省,北上廣、江浙地區,很多夫妻可能在這工作很多年了,一開始可能辦了居住證,居住證一年一續,續期要求也不嚴,後來雖然一直在此居住,但沒有續期;一方想起訴離婚,但居住證已過期,也開不出居住證明,原告往往就得回被告老家戶籍地起訴離婚。
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不服一審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爲終審判決,判決生效後,如果還不服,除離婚外,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若有異議,還可以到更上一級的人民法院即高級法院申請再審。
-
想離婚要辦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是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去民政局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照片;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這種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是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民法...
-
和精神病人能離婚嗎?
律師解析:首先,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其次,一方在結婚前患精神病,不能進行協商離婚,根據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再次...
-
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可以立即領取離婚證嗎?
律師解析:雙方自願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協商一致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但離婚要經歷離婚冷靜期,並不能立馬拿到離婚證。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一、申請離婚。夫妻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簽署《離婚協議》,並在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辦公場...
-
部隊申請離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師解析:具體的程序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