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有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嗎?

離婚1.31W

有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嗎?

夫妻雙方感情不和,長期以往會導致感情破裂,離婚也就成爲了最終的選擇。如果協議離婚不成的話,當事人可以起訴離婚,請求法院做出離婚判決。法院對離婚案件判離的標準就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如果不符條件,法院會駁回起訴。那麼有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嗎?下面小編幫大家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

一、有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嗎

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是由起訴方的起訴離婚理由決定的,與起訴次數沒有關係,只要起訴離婚理由充分,法院會支持雙方離婚,如果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起訴多少次法院以不會支持雙方離婚。

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爲中,受傷害方在婚姻家庭關係中往往是弱勢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發生在夫妻之間雙方更是有長期積怨,很難和好。一方要求離婚的,如不及時處理可能對受害一方極其危險。在判決離婚前,要做好堅決不離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測。

2、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對這一類案件,首先應教育幫助有此惡習的一方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改正自己的行爲,多關心家庭、承擔家務、照料子女。其次要動員另一方給予關心和幫助,促使雙方和好。對少數夫妻積怨太深,被告惡習屢教不改,雙方關係極爲惡劣,確實不堪共同生活的,應准予離婚。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雙方沒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使得夫妻關係實際上名存實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標誌着夫妻關係破裂。所謂分居,是指夫妻人爲中斷相互之間的共同經濟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撫慰。

4、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宣告公民失蹤,是指公民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經法定程序尋找仍無音訊的,宣告該公民爲失蹤人。

透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圍繞有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嗎這個問題展開了論述。一方起訴離婚後,法院會結合證據判定雙方是否感情破裂,對於離婚理由不充分的,法院是不會判離的。這時,當事人還可以再次起訴,法院最終判離,和起訴的次數沒有關係,如果當事人提供的理由和證據不充分,即便是起訴五次,也會被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