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後再次起訴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次提起起訴,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除法律規定應當離婚的情形。那麼很多夫妻就會提起第二次起訴離婚,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後再次起訴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爲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第一次起訴離婚後再次起訴的相關法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告知:“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爲離婚案件主要是解除當事人之間的身份關係,與一般財產案件不同,不適用一事不二審的原則,若採用與一般財產案件同樣的規則,則意味着當事人只有一次訴訟離婚的機會。這是由離婚案件的特點所決定的。同時爲了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即首次離婚請求被判決不準予後,當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請求離婚的情況發生,對再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我國法律規定爲間隔6個月,從第一次判決生效之日起算。這樣的規定客觀上是給當事人一個冷靜的機會,讓他們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
適用此項規定時,應當注意到兩個問題:一是此項限制僅針對原離婚訴訟的原告。原離婚訴訟中的被告,則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個月內以原告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的,即使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應受理。二是原告在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後6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訴訟,其限制條件是沒有新情況、新理由。這是指原離婚訴訟所請求離婚的事實、理由沒有變化或者沒有本質變化的情況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現了說明感情確已破裂的新情況、新理由,或發生了其他變化,也可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後確屬新情況、新理由的,應當依法受理。
二、法律規定的准許離婚的情形
夫妻選擇起訴離婚時,並不是說法院必須判決准許離婚。按照《民法典》的關係,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法院纔會准予離婚。因此,發生離婚訴訟糾紛時,如果具有下述情形的話,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會准許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訣法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精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卻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有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伏擊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於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活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卻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於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樓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卻無下落的。
13、收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收對方親屬虐待,或對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島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一般認爲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是,在協議達成不了就會提出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應收集相關的法律依據和證據等,提高勝算的可能性,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登陸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爲您解答問題。
-
離婚起訴必須回當地嗎?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但是離婚如果其他法院也有管轄權,則也可以向其他法院起訴離婚。我國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
自願離婚協議書作假怎樣辦
律師解析:如果自願離婚協議書作假,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
-
要怎樣區分離婚與分居判定標準?
律師解析:判定標準是是否登記領取離婚證。如果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離婚並且領取了離婚證的,應當認定爲離婚。如果沒有在有關機關登記離婚的,僅僅是分開居住生活的,且分開居住是因爲感情不和的,是分居。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並不認爲因工作原因而不是感情原因分開居...
-
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能起訴離婚。如果配偶在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