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658條內容是什麼?
一、民法典658條內容是什麼?
1、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是《民法典》658條的內容,具體規定如下: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2、受贈人的主要權利義務
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但贈與合同約定負擔義務的,受贈人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對於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物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在贈與屬於附義務贈與時,受贈人應在贈與物的價值限度內履行所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其義務時,贈與人有權請求受贈人履行其義務或撤銷其贈與。
二、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事項
1、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2、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若贈與行爲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爲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3、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爲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爲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4、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的內容。
5、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責任。
除了法定不能被撤銷的贈與合同之外,公民在與他人簽署贈與性質的合同之後、將贈與標的轉讓給受讓人之前,贈與人是可以撤銷合同的。這裏法定不能被撤銷的贈與合同包括因救災、助殘等而簽署的贈與合同。
-
身份證可以網上掛失嗎?
一般來說,身份證丟失之後並沒有掛失的流程,公安機關也沒有要求專門辦理身份證掛失,公安機關對居民身份證掛失沒有強制性要求,全憑居民自願。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儘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
-
新婚姻法,孳息指的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一、孳息指的是什麼?孳息指的是從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爲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兩種。依照物的自然性質而產生的收益物稱之爲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結出的果實、動物的產物如雞蛋、羊毛;依照法律關係產生的收益...
-
身份證損壞更換流程包括哪些步驟
攜帶相關資料(戶口本、舊身份證等資料)到轄區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現場採集指紋信息,並填寫《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並交回舊證。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
-
夫妻吵架後分開過屬於因感情不和分居嗎?
夫妻分居都是因爲老是吵架,導致冷戰,最後發展爲分居。分居一般都是因爲夫妻的感情不和睦,如果因爲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話,也許會導致起訴離婚。因爲吵到導致分居的,並不完全是因爲感情破裂造成分居,還是需要看雙方吵架之後造成的後果。如果吵架之後導致感情不和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