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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股權繼承放棄如何辦理?

一、股權繼承放棄如何辦理?

法律規定股權繼承放棄如何辦理?

股權繼承放棄需要通過書面的意思表示來作出。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根據規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爲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覈對並簽名。

二、股權繼承公證是怎麼樣的

1、“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對股東資格的繼承問題是否有作出約定,如果沒有作出規定,則繼承人對股東資格享有法定繼承權。

2、繼承公證 除了提交一般財產繼承的材料外,由於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出資證明;

(2)股東名冊;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3、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繼承公證 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爲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

4、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三、辦理股權繼承公證所需材料是什麼?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即全部合法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火化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

3、親屬關係證明。由死者單位出具,列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況。

4、數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的,應提交其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異地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本地的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

5、若繼承人中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權人的死亡證明及合法繼承人的情況證明。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涉及到股權繼承方面的一些問題,首先是需要了解一下股權是否能夠發生繼承,如果能夠發生繼承的話,就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定繼承來處理,當然如果要放棄繼承的話,必須需要簽訂書面的放棄繼承權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