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如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

1、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到其住所地或行爲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如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

2、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例如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公證員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託他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