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附條件贈予公證需要嗎
不需要,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其法律特徵是:
1、贈與是一種合意,是雙方的法律行爲。贈與合同雖然屬於單務、無償合同,但仍需要有當事人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贈與意願,而另一方無意接受該贈與的,贈與合同不能成立。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出現一方出於某種考慮而不願接受對方贈與的情形,如遇此情況,贈與合同不成立。
2、贈與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贈與合同是以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爲目的的合同,是贈與人轉移財產所有權於受贈人的合同。這是贈與合同與借用合同的主要區別。
3、贈與合同爲無償合同。一般在贈與合同中,僅由贈與人無償地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而受贈人取得贈與的財產,不需向贈與人償付相應的代價。這是贈與合同與買賣等有償合同的主要區別。
4、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在一般情況下,贈與合同僅由贈與人負有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並不負有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人負有將其財產給付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按照合同約定負擔某種義務,但受贈人所負擔的義務與贈與人所負義務並不是相互對應的。
二、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1、夫妻雙方是否對離婚達成共識;
2、婚生子女由誰撫養達成合意;
3、夫妻對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合意;
4、夫妻的債權債務達成合意;
5、其他。
起草離婚協議可以從以上5點開始入手,有則寫上,沒有則可以不用寫。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需要疏解離婚協議協議的內容,需要包含雙方達成共識一致決定離婚,其次還需要對共同財產的劃分,撫養權如何決定以及撫養費如何決定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而附上條件贈與合同也是屬於有效不需要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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