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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證搞掉了怎麼登記?

一、離婚證搞掉了怎麼登記?

如果離婚證搞掉了怎麼登記?

離婚證搞掉了可以在補辦的情況之下來進行離婚登記,可以先進行補辦,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再婚的夫妻需要攜帶下述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結婚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二、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還要體檢證明。所需證件手續如下:

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在當代的社會雙方當事人如果兩個關係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達成一致的情況之下,就可以選擇到民政部門來辦理離婚登記的手續,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有身份證件,戶口本,還有就是具體的結婚證件,如果結婚證件已經丟失的話,首先就需要進行補辦,補辦完成之後可以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