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財產如何進行分割?
不管是國內的普通婚姻,還是涉外婚姻,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肯定都有財產。萬一雙方感情破裂要離婚,都涉及到財產分割這一問題。那麼,涉外離婚財產怎麼處理?涉外婚姻中的財產有可能在國內,有可能在國外,那涉外離婚財產如何進行分割?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涉外離婚財產如何處理
世界各國的民法規定中都規定了: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幾種情況應當注意:
1、基於這一條規定,雙方離婚時所涉及的財產糾紛,不一定能夠在離婚時一併解決。也就是說,如果雙方辦理離婚時,還有部分不動產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那麼在辦理離婚的法院,只能處理位於該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和動產,對於不在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雙方只能另行在該不動產所在地解決該不動產爭議。
2、離婚雙方已經在其他國家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涉及不動產在中國尚未分割處理。如果雙方對位於中國的不動產不能協議解決而需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的,雙方應當首先向提出申請一方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雙方在國外的離婚是有效的,之後才能請該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財產糾紛。
二、涉外離婚財產如何進行分割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因我國《民法通則》規定適用我國法律,因此適用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的規定,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由於各國對不動產的法律強制性規範互有異同,對不動產的處理只能以不動產所在地國爲限。即對共同財產中的不動產的分割,我國法院的裁判內容只對位於我國的這一部分不動產具有執行力,即使裁判涉及了位於國外的不動產,在國外執行我國法院的裁判時也會有很大的困難。比如有的國家對執行外國法院裁判規定必須重新起訴,有的規定須申請執行令,還有的乾脆規定一律不予承認,這種狀況反而進行了程序倒流,如果在外國還有部分不動產,可以待人民法院的離婚裁判生效後再另行在該不動產所在地解決不動產糾紛。
同樣,如果雙方在外國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涉及不動產在中國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的效力後,再依照我國法律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申請對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動產進行分割。涉外離婚適用的程序雖然與我國審理普通離婚案件時有所不同,但是,由於涉外離婚是一個特別程序,在特別程序沒有作出規定時,還應以普通程序作爲參考。
在涉外婚姻關係中,外國一方當事人往往在國外工作,聚少離多,直接對婚姻狀況產生影響,此時雙方產生矛盾,離婚時,中國一方在財產分割上基本都不佔優勢。想要在涉外離婚中保證自己的財產權益,我們建議您找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
離婚財產分居後的財產是怎樣規定的
一,離婚財產分居後是怎樣規定的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既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訴訟分割。對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作出特殊約定,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既可以選擇協議分割,想怎麼分就怎麼分;也可以選擇訴訟分割,法院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予以分割。...
-
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出於暫時不傷和氣的角度來考慮,離婚的時候還是儘量的選擇協議離婚比較友好,而且可以快速的得到妥善的辦理,只要是就婚內財產以及孩子歸屬問題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馬上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時候所要依據的原則主要是什麼呢。一、協議離婚房產分割婚...
-
結婚後一方的婚前房產拆遷款以及用拆遷賠償買的房是共同財產嗎
現在離婚很多時候都涉及到了房子的問題,對於離婚房子財產分割大家都清楚一下,但是還有一種大家肯定還不知道,就是婚前個人房子,婚後房子拆遷,離婚後是否是共同財產還不清楚,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吧!一人婚前財產婚後拆遷,買房登記在夫妻名下,房產爲夫妻共同所有。...
-
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又擔心自己被趕出來怎麼辦?
最近接到一個諮詢,是位姓張的老人。她在老伴去世後一直獨自生活。近年來,日感年邁,經常考慮養老的問題。她說一方面想把現在居住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讓子女安心照顧她的生老病死。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過戶後對她不孝順,把她趕出去,無依無靠。這是許多老人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