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借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借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名義產權人反悔。而出資人又不能充分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事實,想取得房屋產權或就會很困難。銀行貸款合同提前解除。名義產權人私下賣房,不經過你的同意就把房子賣出。借名買房合同無效。過戶產生的稅費。
1、登記購房人反悔不承認借名買房之事或者登記購房人死亡,其繼承人不瞭解借名之事、不承認借名之事。
2、第三人對登記購房人轉移房產給事實購房人的行爲提出異議,實踐中,借名買房雙方進行約定時,事實購房人認爲借名與登記購房人的配偶沒有關係,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記購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規定提出異議,否認借名買房的事實,確認該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
3、房產被登記購房人處分(轉讓或抵押)或被法院執行。
二、怎麼避免借名買房的風險
雖然借名買房存在較大的風險,但是不少人還是敢於冒險,具體防範借名買房的風險的方式有:
1、如果確實需要採取“借名”方式購買住房的話,那麼實際產權人要和名義產權人簽好協議,以書面方式確定該房地產的實際出資人和權利人。同時實際產權人在購房時應當從自己的賬戶支付房價款,並保留好付款單據。日後如發生糾紛,實際購房者可以憑書面證據以司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2、實際產權人還可與名義產權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一個個人抵押,由名義產權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產權人。這樣名義產權人就無法跳過實際產權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損害實際產權人的利益。
綜上所述,很多夫妻在房產中還是有一點介懷的,而且有些城市也會有房產的限購政策,這時候就有人想到了借名買房,由自己出資但是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的登記,但是大家一定要明確雙方的約定,避免登記購房人後悔就得不償失了。
-
兒子兒媳離婚,父母可以起訴要回購房款嗎?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贈與人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若附義務的,受贈人應按約定履行義務。通常來講,父母爲了讓子女順利成家所贈與的購房款,在贈與完成後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的。但是淮北一母親因兒子兒媳離婚...
-
離婚保險財產分割是怎樣進行的?
離婚的保險財產分割,就要看這些保險是屬於哪種類型的保險,不同類型的保險它有不同的分割方式:1、人身保險,關鍵在於“更正受益人”如果是一方或雙方爲投保人並以自己、對方或雙方爲受益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情況,可視爲是對受益人的一種贈與,但受益人對於該項權利只是...
-
一方出軌怎麼分割離婚財產
一、出軌怎麼分割離婚財產根據上文所說,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爲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爲。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爲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
-
以夫妻名義同居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戀愛期間的男女通常在結婚之前會同居一段時間,在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這一段時間取得的財產雙方就會以爲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這時候就需要確定什麼爲夫妻共同財產。要判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要滿足一下的幾個條件:1、明確財產主體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具有夫妻關係的雙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