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不分割的情況是什麼?
離婚財產不分割的情況是什麼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那麼上述“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哪些被認爲是過錯行爲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總之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時財產分割原則有多個,但基本原則是: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沒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就按這個基本原則分割財產。特別注意以前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984年8月30施行)
第十九條:“因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厭舊而離婚的,處理財物時,要注意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法發〔1993〕32號)中第13條:“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之規定已經被修改後的《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般的情況下,離婚財產是必須分割的,並且婚後財產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半。但是後期的新婚姻法規定,在一方中有一人犯錯,比如是重婚的、家庭施暴的、吸毒的、或者是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幾類是可以不用分離婚財產的,因爲這些人不配。
-
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一、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則。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
-
以公司名義按揭貸款購房在離婚時候法人起什麼作用?
一、以公司名義按揭貸款購房在離婚時候法人起什麼作用?可以決定誰來使用這套房子;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的,則由公司負責還款;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則由個人還款。但一般會要求法人簽署擔保書,如果法人個人簽署了擔保書的,則法人個人仍需承擔還款責任。二、公司買...
-
新婚煙法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
一、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不會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