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主管部門是哪個
一、噪音污染主管部門是哪個
1、當居民對周邊噪音進行投訴時,市政府的投訴受理中心會根據噪音的種類,把投訴件根據職責來轉交給各個相關的主管部門,而相關部門就會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來對噪音進行查處。
2、假如是室內裝修活動所發出的噪音、廣場高音喇叭、叫賣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機關爲主來進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調、餐飲店等社會生活而發出的噪音,那麼就是以城管爲主來進行管理。假如是涉及工業企業等產生的噪音,那麼就是由環保局爲主來進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發出的噪聲,那麼就是由交通委爲主進行管理。
3、歸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體包括:
(1)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是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商業經營活動
(2)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發出的噪音
(3)家用電器、樂器或者是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發出的噪音
(4)室內裝修活動發出的噪音
4、歸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體包括:
(1)文化娛樂業、飲食服務業、商業企業作業和使用空調、冷卻塔等產生的噪聲污染
(2)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
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且有權利對造成噪音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而受到噪音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利要求對方排除危害;如果有造成損失的,那麼就要依法賠償損失。
6、如果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處分,如果警告後不改正的,那麼就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7、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工作日的12時至14時以及18時到次日8的時候,禁止在已經交付使用的小區樓內進行會產生噪聲的裝修施工。在其他時段內進行裝修作業的,應該採取措施,儘量減輕噪音對周圍居民生活環境的干擾。
二、噪音擾民打110有用嗎
這一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噪音擾民打110是有用的。
110是我國通用的報警電話號碼,其在大陸地區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羣衆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而噪音擾民本就屬於治安處理範圍,因此,在受到噪音污染時,我們應當及時撥打110請求解決。
當通過110出警後仍不能解決的,我們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以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遇到噪音擾民的情況,可以採取以下三種處理措施:1、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2、撥打110向公安部門報警;3、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爲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各地噪音擾民規定不同。一般來說,如果是居民區室外大喇叭或建築施工,是晚上8點,超過就算擾民。如果是家裝施工,晚上8點以後就應該停止了,超過算擾民。如果是家庭晚會、音樂等,有晚上9點的,也有9點半或10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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